晴時多雲

《理財Q&A》減輕負債 可考慮房貸轉貸

2005/11/23 06:00

Q:五年級的王先生問:我在保險公司奮鬥了10多年,目前擔任業務襄理,雖然每月收入頗豐,但手上仍有大筆負債,包括60萬元房貸、現金卡及小額信貸120萬元、私人借貸40萬元,再加上生活及醫療等費用,每月達10萬元的所得扣除支出所剩無幾,請問我該怎麼辦?

A:上海銀行答覆:王先生的問題,在於沒有進行負債整合規劃,導致每月必須負擔高額利息,王先生應盡速償還高利率的借款,以降低每月的利息負擔。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資料,目前他手中還有60萬元的房貸餘額,我們評估王先生已是「有殼階級」,因此,建議王先生應善用名下的不動產,進行負債整合。

可以請原房貸銀行,先評估其名下不動產的價值,並且在原有的額度外辦理增貸,或進行房貸搬家,轉貸至利率較低的銀行,再搭配一筆能比照房貸利率的小額信貸,盡速償還總額達160萬元的小額信貸及私人借貸。

以目前現金卡及小額信貸超過10%的利率水準評估,王先生在辦理房貸增貸,先行償還高額利息負債後,將每月的貸款支出降至約1萬5仟元應不困難,如此一來,省下的錢不但能儲蓄,還能有更多空間進行投資理財。

(記者李靚慧╱記錄整理)


申購海外基金 贖回具彈性

Q:台北市趙小姐問:我是以定期定額方式申購海外基金,請問可以在基金獲利或需要用錢時做部分贖回,之後有錢再繼續扣款嗎?

A:富蘭克林證券投顧回答:如果所挑選的基金是屬於長期績效穩健上揚的核心基金,大可放心地將投資年限拉長,每月持續扣款,追求長期資本利得;但如果投資波動較大的單一區域、單一產業型基金,投資有獲利或需要用錢時,建議可向銀行辦理部分或全部贖回,先做獲利了結,再下個月仍可通知銀行繼續扣款投資。

但並非所有銀行皆可辦理部分贖回,所以相關規定仍應依銀行為準,針對沒有提供部分贖回選擇的銀行,必須依銀行規定將所投資的基金全數贖回;至於可接受部分贖回的銀行,有的銀行會另有規定,即信託帳戶裡需保留的基金有最低限制,因此,趙小姐在辦理部分贖回時,應該先向原申購銀行詢問相關規定與限制。

同時提醒趙小姐,不論是辦理部分贖回或全部贖回,銀行對是否持續扣款的部分,大致會有以下做法:一、針對客戶意思表示,贖回後要繼續扣款或贖回後不再扣款皆可;二、只要客戶申請贖回,銀行就不再繼續扣款,可以等到資金較充裕時,再向銀行辦理恢復扣款,或重新進行基金投資申請。

(記者高照芬╱記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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