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內政部草案 房屋交易30日後須登錄房價

2010/09/17 06:00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為避免業者哄抬房價與促進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行政院昨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規定成屋、預售屋銷售,業者應於買賣或租賃成交後3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以區段化及去識別化登錄實際房價與資訊,該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後執行。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蕭輔導指出,未來業者應登錄的成交案件內容,除實際交易價格外,還有移轉面積、交易日期、建物類型或用途、土地使用分區、總樓層數、移轉層次、登錄業者等相關屬性資料。

蕭輔導表示,為保障隱私權,業者將採用區段化與去識別化方式登錄,區段化門牌未來可能採用一個街廓門牌為依據,舉例來說,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僅以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號至○號登錄。涉及交易當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個人資料不列入登錄範圍,也就是所謂的去識別化。

他指出,中央主管機關將建立一套完整網路系統,每家業者配發一組帳號與密碼,每當有物件成交,便應於30日內進行登錄,系統會將每一筆登錄資料均給予編號,未來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隨時依個案進行查核作業,並核對該筆買賣原始檔案與地籍資料,一旦發現登錄不實、逾期未登錄或逾期登錄成交案件資訊等情況,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未來登錄資訊將先行篩選整理剔除偏高或偏低的特殊交易案件,再提供正常交易價格資訊,初步規劃相關資訊將放置「eHouse」網站供民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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