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網拍堆貨 住宅按營業用課稅

2005/10/12 06:00

6萬元以下 免辦營業登記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針對網路拍賣課稅爭議,財政部昨天表示,網拍賣家只要在住家「有堆貨」,就必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至於有無堆貨的認定,則由稅捐處實地查核,此外,財政部宣布放寬規定,網拍月營業額6萬元以下者,免辦理營業登記。

財政部今年5月4日發布「網路交易課稅規範」,要求網拍賣家在11月4日前辦理營業登記,未依規定辦理者,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但不少網拍業者前往辦理營業登記時,卻被要求將住家改成營業用,適用較高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包括水、電、瓦斯及電話費率,都必須比照變更為營業用,引發網拍賣家強力反彈。

有無堆貨 由稅捐處查核

對此,財政部賦稅署昨天緊急會商,財政部賦稅署楊重華會後宣布,網拍賣家住家若「無堆貨」,可以繼續適用住家用房屋稅及自用住宅地價稅,若「有堆貨」,則必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至於「無堆貨」及「有堆貨」的認定,則由稅捐處實地查核。

至於水、電、瓦斯及電話費率,楊重華並且表示,水費及瓦斯費率計算,並無營業用及住宅用的區分,至於電費及電話費率,則有營業用及住家用的區別,但由電力公司及電信公司按用戶現場實際用途核定。

此外,財政部原本表示,只要在網路上進行經常性拍賣交易者,即使月營業額不到6萬元,也要辦理營業登記,不過,昨天財政部宣布放寬規定,月營業額未達6萬元者,不用辦理營業登記,月營業額6萬元以上者,才須辦理登記,其中,營業額6萬元以上、未達20萬元者,必須課徵營業稅1%,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上者,則必須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率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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