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錦奇╱台北報導〕融資戶投票權縮水,其實已經行之有年,且非日盛證券一家獨創,證券業者評論,這項作法依據的是官方行政命令,不曾聽說投資人抗議,大家因此都習以為常,但既然如今有投資人抱怨,探討制度也無妨。
制度有盲點 權利劃分不清
中信證券經紀部副總楊甲鈞說,這是依據多年前,好像是民國88年發佈的一項行政命令,可能是因為行之有年,大家都習慣了,也沒有人抗議過,證券業界一直是如此辦理。
楊甲鈞認為,目前這種作法的確是游走模糊地帶,因為融資戶事前並沒同意借股票給別人放空,證券公司或證金公司卻拿去出借,結果影響到了融資戶在股東臨時會的投票股數;不過,反過來說,融資是跟證金公司或證券公司借錢買股票,證金公司或證券公司似乎也應該享有部分的權利。
楊甲鈞認為,整體制度不妨趁此檢討合理性,釐清融資融券股票所有權的歸屬,劃清證券公司或證金公司及投資人之間的權利範圍。
業內主張按遊戲規則玩
強硬派的證券業內人士,則主張這就是遊戲規則,券商有法源依據,投資人如果不認同,大可用現金買,為何要融資?要不然,投資人也可直接跟銀行貸款,借錢買股票,就不用怕融資股權縮水。
業內人士說:「以人性來說,任何一家公司股東,沒道理借股票給外人放空,打壓自家公司股價吧?因此,融券當然只能規劃拿融資戶股票來放空,與融資股票息息相關」。
但業內人士也坦承,融資戶投票權縮水,但買賣權不變,這種作法,有沒有影響權益,見仁見智,可以說是制度的盲點,不妨集思廣益,參考國外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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