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理財Q&A》基金投資 不能當懶人

2005/09/08 06:00

Q:桃園蕭先生問,投資基金時,單筆投資或定期定額投資,哪種方式比較好?

A:摩根富林明投顧經理陳淑惠表示,單筆投資和定期定額的投資方式各有優點,投資人應該視其本身狀況和所投資基金特性來做決定。

通常單筆投資基金的報酬率高低,與買進、賣出的時間點大有關係,單筆投資較適合對市場比較嫻熟的投資人,對投資市場比較熟識的人,較能避開高檔進場,且應能在股價回軟至中低檔之際進場,其獲利空間相對較佳。

相對的,定期定額方式為固定每月投資,分散單一進場時點之風險,在股市下跌期間更可買進較多單位數,具有儲蓄和投資雙重效果,適合目前資本較少或是對市場較不熟識的投資人。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投資人而言,定期定額雖然是很好的懶人投資術,但是絕對不是一直放著就好,如果沒有定期檢視獲利情形,適時調整投資組合,長期下來可能會覺得投資效果不如預期,而最佳的投資訣竅就是在空頭時不停止扣款,累積低成本、高單位數,持之以恆,當股市再度翻揚,就是下一次獲利進帳的好時機。

因此,「長期扣款不間斷,加上適時獲利出場」,才是定期定額獲利的不二法門。

(記者高照芬╱記錄整理)


卡債不良 紀錄6個月

Q:我先前因為積欠銀行信用卡債無力償還,銀行委請催收公司向我催討,最後我終於把債務還清了,可是我擔心不良紀錄將一直跟隨著我,請問這樣的案件,將在聯合徵信中心上登錄多久?

A:元誠國際資產管理公司指出,銀行將不良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債務人清償欠款後,應該向資產管理公司索取「清償證明」,此外,債務人務必記得要求資產管理公司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簡稱聯徵中心)通報註記「債務已清償」,否則好不容易還了錢,聯徵中心資料庫的欠款紀錄仍是「逾期未繳、強制停卡」,日後再向銀行借錢或申請信用卡時,可能處處碰壁。

至於「債務已清償」註記,在聯徵中心的留存期限,從最短的6個月到3年、5年、7年,甚至長達10年之久,此稱之為「信用紀錄揭露期」,是提供金融機構放款授信的重要參考依據。

以信用卡為例,信用紀錄揭露期原本為3年,從今年1月27日起,已大幅縮短至6個月,就是鼓勵信用卡債務人儘速還款。

而銀行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的信用卡不良債權,債務人信用紀錄的揭露期,目前也比照銀行相同標準,換言之,銀行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的信用卡案件,當債務人將卡債全部清償或協議清償後,債務人在聯徵中心的不良信用紀錄,也縮短為6個月。

(記者李靚慧╱記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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