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下載音樂 5成民眾願付費

2005/08/31 06:00

〔記者王珮華╱台北報導〕第二宗唱片業者告P2P業者案件,即將在9月9日宣判,昨天一項針對網友所舉辦的調查中指出,超過5成受訪者願意付費下載音樂,主辦調查的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SOSA)呼籲,唱片業者與P2P平台業者應盡快達成授權共識,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每月願付100元比率高

SOSA表示,原本邀請國際唱片交流協會(IFPI)一起出席調查公佈記者會,但會場並未見到該協會派代表出席,顯示要唱片業者與P2P業者一起坐下來談,還是有一定的難度。

依SOSA公佈的「網路音樂下載大調查」,針對MSN入口網站使用者發出30萬份問卷,共回收8524份有效問卷,結果顯示,8成5受訪者曾使用網路下載音樂,但有6成以上擔心合法性及遭司法調查,因此,超過一半受訪者願意付費下載,意願上以每月100元比率最多。

SOSA秘書長潘兆娟表示,調查發現,台灣網友使用網路下載音樂已是大勢所趨,3成6受訪者選擇網路下載音樂,是可以只選擇自己喜歡的歌曲,不是貪小便宜,即網友對使用者付費已有共識,但部分網路音樂業者未提供合法音樂供下載,讓消費者蒙上違法陰影。

SOSA理事長黃河明認為,網路下載音樂潮流不可逆,消費者也不是貪小便宜,願付費使用,在與網路音樂業者達成協議前,IFPI不應拿消費者開刀;調查也顯示,高達7成以上消費者期待唱片業者、IFPI、網路業者的衝突能早日解決。

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周天表示,P2P業者若未盡告知義務,明確告知公開傳輸違反著作權法的音樂所需負的法律責任,網路業者可能就違反消費者保護法;P2P業者也應避免「可無限制下載他人歌曲」的宣傳手法,以免構成教唆或幫助他人侵犯著作權的刑責。


IFPI:單向調查 不具指標

〔記者王珮華╱台北報導〕對於台北市消費者電子商務協會(SOSA)所做調查,國際唱片交流協會(IFPI)秘書長李瑞斌表示,該協會只是針對消費者端進行調查,就像問消費者願意花多少錢買一台賓士車一樣,意義不大,至於公聽會或公開辯論,他指出,IFPI僅代表唱片業者進行訴訟,不介入授權談判。

李瑞斌表示,週一的確接到來自SOSA的邀約,但由於SOSA是前一天才通知,IFPI有自己的會議要開,因此不克撥空參與,並不是拒絕溝通。他也尊重SOSA的調查結果,但要提醒媒體與大眾,飛行網(Kuro)與EZpeer兩家P2P業者,都是SOSA的會員;而市場調查中指出,多數受訪者都希望唱片業者、IFPI與網路音樂業者坐下來談,他在2003年主動撮合唱片公司與P2P業者協商授權問題,但P2P業者表示無法支援數位版權保護機制,雙方因此不歡而散。

李瑞斌指出,現在很多唱片業者都願意與網路音樂業者進行授權協商,包括現暫停營運的艾比茲(iMusic)與經營串流影音的願境網訊(KKbox)都是合法業者,但「固定月費吃到飽」的P2P業者,卻衝擊到合法業者的生機,艾比茲的歇業就是例子。

「網路下載音樂調查不能只問消費者」,李瑞斌比喻,這就好比去問消費者願意花多少錢買賓士一樣,事實上。

華納音樂表示2003年曾將歌手孫燕姿單曲以25元的代價提供網路下載,但P2P使用者只花了一次25元,其他人就可以免費下載這首歌曲,消費者不願花錢買版權音樂,唱片公司也覺得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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