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理財Q&A》身分證遺失 保權益速補發

2005/08/11 06:00

Q:彰化梁先生問:我的身分證正本日前遺失了,我很擔心會被不肖份子冒名貸款或申請信用卡,請問我需要去警局報案嗎?或是需要登報作廢?

A: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指出,以往民眾的觀念中,都認為身分證遺失必須「登報作廢」,但這樣無法阻止身分證被冒用,為確保個人權益,建議梁先生必須儘速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因為從89年4月份起,財政部已函請各金融機構在受理申辦開戶、貸款、申請信用卡等,需查驗當事人身分證時,應進入內政部務公用資料庫網站,查詢當事人身分證請領紀錄,如果民眾身分證已申請補發,歹徒以舊的身分證申請貸款,銀行就會發現該身分證是遭到冒用。

如果民眾還是不放心,不妨至警局「備案」,未來若有爭議,可做為身分證遺失的證明,但根本之道還是要儘速申請補發。

至於梁先生如果仍擔心身分證遺失期間,遭他人冒用與金融機構往來,建議可向聯徵中心申請「註記」,註明在遺失身分證之後的一段期間,不與金融機構往來;也可再申請一份「個人信用報告書」,詳閱其中是否有身分證補發紀錄、個人於各金融機構之授信、保證、票據、信用卡紀錄,及最近3個月被金融機構查詢紀錄等資訊,檢視各項紀錄是否為本人所為。 (記者李靚慧╱記錄整理)


存款求保障 存放不同銀行

Q:讀者李太太來信問到,聽說存款保險原本是全額保障,到7月10日後變成只保障100萬元,請問如何分辨有問題的銀行?

A:由於列入「金融重建基金」處理之金融機構依法必須保密,但據了解,目前中央存保公司認定為處理對象者,包括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等共計約有10家左右,但只要這些問題金融機構,依呈報到金管會與存保公司的資本重建計畫,能如期增資並改善財務,經營體質自然改善,政府將不會主動採取接管行動。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則指出,民眾如果害怕自己的存款受到損失,可以上線到往來金融機構的網站,查詢該金融機構資本適足率是否達8%以上、逾放比是否持續改善且降到5%以下,備抵呆帳覆蓋率是否持續改善,且能達40%以上,如果都符這些條件,應該就不必憂慮。

並且可分散自己的存款到不同金融機構提高保障,但不是同一家銀行的不同分行,例如現金500萬元,就分開存在5家不同銀行,萬一銀行發生倒閉,每家銀行所存的100萬元都在存保公司理賠保障範圍內,存戶就不會有損失,但存款保險的保障包括定存、活存、活儲、支存、郵政儲金等,並不包括外幣存款。

雖然存款保險保額上限為100萬元,但在同一定銀行存款超過100萬元部分,當該銀行發生倒閉時,存保公司會針對超過理賠上限部分發給「債權憑證」,依法定優先順序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資金,再依比例發還存戶,因此,100萬元以上的存款有可能是部分拿回。

(記者陳中興╱記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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