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立院初審通過╱約定利率上限浮動 信用卡循環息降為12.5%

2009/03/20 06:00

〔記者曾韋禎、王孟倫/台北報導〕信用卡循環利息等約定利率上限,將可望從二十%降為十二.五%!

上限改為短期融通利率加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民法第二○五條修正草案,將約定利率上限改為浮動制,並降為中央銀行短期融通利率再加週年利率九%,但此約定利率若超過二十%,仍以二十%為限。依目前央行短期融通利率三.五%,加九%約定利率即為十二.五%。

不過,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民法是基本大法,不宜隨景氣任意調整,且調降法定利率上限,將造成銀行成本風險增加,致弱勢消費者轉向地下錢莊。再與國外相較,我國約定利率上限也未偏高。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指出,目前銀行屬高度競爭行業,以信用卡為例,九十七年第三季到九十八年一月底,有半數發卡機構並無獲利,全體信用卡業務仍為虧損,與新加坡、香港、韓、美、日相較,台灣信用卡的循環利息區間尚屬合理。若修法後,銀行僅能承作利率成本十五%或十二%以下客戶之授信,將導致信用緊縮,也不利經濟復甦。

提案修法的立委皆不滿金管會直接拿銀行公會資料當說帖。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指出,目前已是接近零利率的時代,約定利率若不修法調降,將使這個原意為保護弱勢的法律,成為高循環利率的保護傘。

謝國樑還爆料說,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打電話給他,轉達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與金管會主委陳?的共識,就是央行短期融通利率加週年利率十二%,所以金管會的報告根本不是行政院最後的立場。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批評,金管會不該是銀行的金管會。國民黨立委吳清池認為銀行不該拿需要資金的消費者當肥羊。民進黨立委李俊毅當場嗆金管會,不會做就不要做。

委員會最後以協商方式,通過上述浮動機制版本。

銀行局:雙卡息16.2%才能獲利

在立法院初審通過約定利率上限改為浮動制後,金管會再度表達看法,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指出,雙卡利率的訂定、改變,並非金管會職權,對於立法院修正民法利率上限,表示高度尊重。但根據銀行公會的計算,雙卡的「行銷成本」、「機械設備」與「催收成本」等,再加上「呆帳風險損失」,雙卡利率須訂在十六.二%,才有獲利空間。

此外,對於外界抨擊,金管會一直袒護銀行,已經淪為「銀行的金管會,非一般民眾的金管會」,金管會主秘盧廷劼則說,「金管會是屬於全民的、非任何一方」,因此,必須兼顧銀行與社會大眾,並找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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