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最近正是繳學費的季節,銀行公會提醒參加九十五年協商平台與前置協商的卡債族,「喘息期」申請門檻已有緊縮,債務人若因子女繳學費的壓力無法還款,希望申請「喘息期」,銀行僅接受「大專以上」繳學費的理由,非大專以上的學費,銀行不會給予喘息期。
銀行公會在去年八月份,放寬「喘息期」申請門檻,只要債務人配偶、直系血親重病,或是因繳稅、繳學費的壓力,暫時無力還款,就可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暫停繳款,但以兩次(兩個月)為限。
不過,銀行業者發現,有些來申請喘息期的民眾,必須繳交的小學、國中學雜費,金額僅有一、兩千元;有些必須繳交的汽車燃料費、牌照稅,金額也只有數千元,銀行評估認為不到申請喘息期的門檻,因此決定給予明確定義。
配合今年四月十一日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銀行公會重新確定喘息期的申請標準,繳稅僅限「綜合所得稅」,繳學費則必須是「大專以上」的學費,才可申請喘息期。
因此,包括九十五年債務協商平台協商成功的卡債族,以及申請前置協商成功的債務人,未來在還款期間內,若因配偶、直系血親重病,或是因繳交綜合所得稅、繳納子女大專以上學費的壓力,導致無力繳交當期帳款,可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喘息期,每人仍以兩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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