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瑜/專題報導
從理想品牌的調查中發現,消費者購買數位商品時,首要的考量是產品的品質,並非價格與促銷活動,在調查的23個品項中,指名購買原因第一名皆為產品品質,顯示廠商除削價競爭,更應對品質掛保證。
NOVA通路首選調查,同時也詢問受訪者指名購買品牌的原因,包括產品品質、外觀設計、售後服務、價位合理、促銷等選項,調查結果發現,23個品項當中,有15個品項被受訪者選擇購買的原因,超過40%比重都是產品的品質;選擇價位合理選項為購買原因,僅三個品項超過10%。顯見消費者選擇IT數位商品,最重視的仍是商品的品質,遠遠勝過低價品。
NOVA表示,由於IT數位商品使用時間長,並且操作複雜度較高,因此,大部分消費者購買時,都以品質做為購買的首要條件,當然,若能夠推出品質與價格兼顧的商品,更容易擄獲消費者的心。
這也是知名品牌如SONY、apple等,相繼改變策略,搶佔非頂級市場,並推出價格適中的數位商品,讓消費者更容易親近頂級品牌,並享受品牌價值的奢華感受,也讓既有市場的品牌壓力更沉重。
因此,與其說是M型社會來臨,倒不如說是消費者更懂得精挑細選,同時顯示,在台灣數位商品資訊極度公開的環境中,要拉攏消費者,非得推出牛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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