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左)背信判刑7年、併科罰金1億。(資料照)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二〇二〇年在街口投信辦理配售布蘭特原油期貨基金時,和地產大亨楊建一之子楊立偉共謀,以「左手賣右手」方式,不法獲利六六六五萬餘元。台北地院昨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之背信罪,將胡男判刑七年、併科罰金一億元;另偽造私文書部分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三五〇三萬元沒收,可上訴。
無視法紀、恣意擅斷 併罰1億
合議庭指出,當時代理總經理王皓正不斷提醒胡所指示配售方式有違法之虞,胡無視規勸,彰顯其無視法紀、恣意擅斷,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判決指出,胡男於街口投信將向金管會申報追加募集基金之際,和楊共謀,利用TRILL、WINNER兩家公司低價自初級市場購入基金,再至次級市場以高價售出,其他有意申購投資人被排除在外,嚴重破壞證券市場秩序。
左手賣右手 破壞證券市場秩序
胡並和親信詹淑玲偽造相關文件,讓金管會誤認金德泰才是最終受益人;繼任董座王律傑則明知不法,仍依胡指示行事。審理期間,胡還曾當庭對公訴女檢察官比中指。
同案楊立偉獲判刑一年、緩刑四年;王律傑獲判四年六月;詹淑玲獲判四月、得易科罰金及緩刑。胡亦嘉是生華科董座胡定吾之子,曾至中國台灣商品交易中心工作,二〇一五年返台成立街口支付。截至今年五月,街口支付是用戶數最多的電子支付平台,達七百二十八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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