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法庭七日裁定,美國總統川普依據《貿易法》一二二條款對全球進口商品課徵10%關稅違法,川普關稅政策再受挫。(法新社)
122條款也違法
〔編譯魏國金、記者鍾麗華/綜合報導〕美國國際貿易法庭七日裁定,美國總統川普依據《貿易法》一二二條款對全球進口商品課徵十%關稅違法;二月間,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他對貿易夥伴課徵的「對等關稅」。川普另根據三〇一條款進行相關調查,恐將加速接棒。
301條款加速接棒
政院經貿辦:力保我最佳待遇
政院經貿辦昨表示,為因應美方正進行中的三〇一調查、維繫我國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談判取得之相對優勢與最佳待遇,我方密切與美方溝通,全力鞏固我國家及產業利益。
美國最高法院二月二十日裁定川普依據一九七七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首波全球關稅違法。在該裁決出爐數小時後,川普援引《貿易法》一二二條款徵收全球十%關稅,為期最長一五〇天,而美國國際貿易法庭以二比一的票決,批准兩家進口商以及二十州提出的撤銷該關稅要求。
彭博報導,法院目前只是立即阻止美國政府對提出告訴的兩家企業與華盛頓州執行該關稅,並表明其非發布所謂的「普遍禁令」。該合議庭判決說,其他提告的州並非直接進口主體,而是主張由於企業轉嫁關稅成本,致使他們必須支付更高物價,因此不具提告資格。
面對關稅再受挫,川普表示,「我們總是會換種方法去做,來一個裁決,我們就換一個方法」。川普已根據三〇一條款啟動兩項關稅調查,目標直指工業製造產能過剩的國家,以及未封鎖強迫勞動產品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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