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石化業教父」稱號、前國策顧問陳武雄涉聯手台灣優力董座等人,詐騙銀行團39億元,高院判決陳武雄4年6月。(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和桐創辦人陳武雄詐貸39億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石化業教父」之稱的和桐集團84歲創辦人陳武雄,2010年與台灣優力連鎖加油站時任董事長謝勝峰等人聯手,以虛偽增資掩飾淨值低落,向銀行團聯合詐貸39.3億餘元;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依銀行法之詐欺銀行罪將他判刑4年6月,沒收追徵台灣優力尚未發還給被害銀行的本金7億8288萬多元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陳武雄另犯和鑫光電內線交易案,2015年被判刑2年6月定讞,優力案同年起訴,陳偷渡潛逃中國,2021年新冠疫情時,陳自行返台治療癌症並歸案受審,入監後保外就醫迄今,目前被限制住居、手機科技監控。
判決指出,台灣優力於2010年背負鉅額債務,淨值從6億元驟降到1億餘元,透過時任石化公會理事長、工總名譽理事長陳武雄向多位金主借款,虛偽增資4.5億元,製造不實交易紀錄,使優力順利通過聯貸39餘億元,但財務未見起色,爆發財務危機,檢調獲報查出詐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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