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週報-關稅生波〉面對川普法律工具 學者籲堅守台美投資MOU

2026/03/16 05:30

專家針對「關稅戰2.0」的看法專家針對「關稅戰2.0」的看法

記者廖家寧/專題報導

美國對等關稅變局,台灣半導體、科技業相關的232條款部分不受此判決影響。(歐新社)美國對等關稅變局,台灣半導體、科技業相關的232條款部分不受此判決影響。(歐新社)

面對美國對等關稅變局,學者認為,川普應會利用「貿易法」122條款150天緩衝期到期前,找出能補齊關稅收入缺口的法律工具,但半導體、科技業相關的232條款部分不受此判決影響,台灣要盡可能保住這部分以延續優勢,若協議有重談必要,也是待美方提出,台灣被動回應即可。

中經院長連賢明表示,整體台美貿易協定包含兩個部分,一是對等關稅協定 (ART),可將其視為準自由貿易協定,台灣對美開放市場及採購承諾,以換取美國對台對等關稅15%不疊加,目前判決失效只會影響到這部分。另一部分是台灣模式的投資MOU,民間投資美國2,500億美元,換取半導體及高科技232條款的最惠國待遇和雙邊投資合作,這部分攸關台灣科技產業,「要盡量想辦法保留,才能延續台灣科技業的關稅優勢」。

對於關稅變局走向,連賢明認為,如今川普若要在法律限制下維持對等關稅的類似效果,只能尋求「替代路徑」改以既有貿易法條逐一啟動調查。另,日、韓智庫也多認為日韓與美重談協議的可能性不高,研判川普應會以其他工具維持對等關稅架構。

中經院資深研究員、前駐歐盟代表李淳表示,川普維持2個「不變」,一是以關稅調整貿易逆差及吸引投資的政策不變,一是2026年關稅財政收入預估不變,現在就進入「A法不通就換BCDE法」的階段,然而,在各法都有其限制,不若IEEPA「完美」的情況下,混亂與不確定已成定局。

台若不履行貿易協議 恐被美列箭靶

李淳指出,目前全球只有中國被認定有不公平貿易協議,正在繳納301條款關稅,但須注意301條款的不公平貿易要件亦包含「對手不履行貿易協議」,因而台美協議的生效及履行也可能是未來的調查對象,加上台對美貿易順差大,很可能是標靶。

至於台灣是否應重談協議,連賢明建議,若重談等於台灣主動撕毀協議,對後續台美合作將十分不利,貿然停止或推翻協議恐面臨報復課稅等負面影響。

李淳也認為,處理變數的方式絕非否定台美協議,反而必須更加保護珍惜,台灣原本受限於政治因素不易排在協商前段,現因台美協議的存在,相當於一張無價的「免排隊快速通關卡」,是變局下管控變數的關鍵資產,縱然未來ART有重談必要,也應等美方主動提出,台灣被動回應即可。

李淳建議,政府應考慮將投資MOU與ART協議脫鉤處理,投資MOU部分我國條件優於對手,應盡快送立法院審查並生效,入袋為安;ART部分,因美方內部法律變數還需調整暫時無法送審,但不應影響政府啟動透明化機制,可利用此空檔爭取各界共識,也向美國展現我方維護承諾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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