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主要模式比一比
涉及建築、法規、財稅、銷售等多項專業
籲地方政府提供一條龍諮詢協助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除了現有的公辦、民辦都更,政府正研擬鼓勵「自主都更」,讓所有權人付出更少行政費用,不用跟建商分土地容積,能享有更多的使用面積。房產業坦言,現有民辦都更改走自主都更等同是「推倒重來」,加上涉及建築、地政、估價、財稅、營建、融資、信託、銷售、維護管理等多項專業,且地主得自行籌措資金,並成立都市更新會,面對難題絕對不少,建議地方政府應設立單一窗口協助。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直言,是否應先解決部分已報核都更案執行率不高的老問題,尤其是建商擔任實施者、且地主同意比率逾八成的民辦都更案;因建商很努力且花費了很多成本,但往往縣市政府會再要求拉高同意比率、甚至要達一〇〇%,不然就是希望將毗鄰土地再整合進來,或處理無權占用戶、地籍線與建築線不能吻合等難題,未來自主都更一樣會面臨相同的困境。
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指出,都更涉及建築、地政、估價、財稅、營建、融資、信託、銷售、維護管理等專業;以過去經驗,要鼓勵地主自主都更,優先得解決誰來主導、誰來擔任整合管理角色,甚至誰可擔任主要土建融借款人,目前已有「全案管理公司」的一條龍顧問服務,但難度依然很高。
黃舒衛建議,除了政策鬆綁與相關容積獎勵,地方政府也應該建立自主都更的單一窗口,提供一條龍的諮詢協助與服務。
安信建經總經理張峰榮分析,想要自主都更的地主,無非是同意比率相當高、更新意願強烈與民辦都更拖太久;但若是已由建商擔任實施者的都更案,未來地主們要跳出來自主都更,首先要與建商合意解除契約,過去已走過的程序得重來一遍。
地主自組更新會 無給職背重責
他說,自主都更更新會的委員未來至少要拍板上千個決定,小至說明會召開時間,大至與銀行貸款、營建發包,到最後出售容積獎勵的房屋償還土建融,樣樣都與錢有關,而委員屬於無給職,有多少地主願背負如此龐大的責任與重擔,很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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