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施政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生態學會、爭好氣聯盟及台中巿大肚山改善空汙協會,在台中市議會中庭高呼口號。(記者黃旭磊攝)
〔記者黃旭磊、蘇孟娟、廖家寧/綜合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在市議會總質詢前,受訪稱「中火」(台中發電廠)有五部燃煤機組沒有地方政府許可,屬於違法發電。對此,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說,中火換照權責在中市府,與高雄興達發電廠爭議不同,「盧市長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台電強調,機組均依法使用,依「空污法」在許可處分審查期間操作,市府不處理展延申請,反指控中火機組無照運轉,「台電真的被冤枉了」。
「反對中火無照燒煤,速修空污法!」監督施政聯盟等環團,昨抗議中火二、三、六、七及十號等五部燃煤機組均無有效許可,但卻照樣燒煤發電。許心欣強調,中火五部機組「無照燒煤」,目前台電是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條第三項的「台化條款」操作,而興達發電廠許可證去年九月到期,高雄市府明確表示不會再發許可,機組不准展延即將除役,而台中市府則無作為。
台電指出,尚在申請許可處分展延的中火機組中,二、三號機被原中市府廢止許可處分,但違反「空污法」,因此被環境部(時為環保署)撤銷處分,自二○二○年起至今,仍是展延待審狀態;另六、七、十號等三部機組的許可證,依規定在去年九月提出展延申請,目前同為審查狀態。
若審查尚未完成 可依原證續操作
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依「空污法」規定,若審查尚未完成,期間內仍可依原證內容繼續操作,合法合規,中市府應將真相講清楚。
台電強調,中火機組是依「空污法」在審查期間依原證內容操作,都是為避免影響台中經濟民生用電需求,台中電廠自二○一九年起發電已不足以供給台中用電,去年台中市用電量是六都第一,台中有近八十億度電力缺口由其他縣市電廠支援。
台電指出,中火「以氣換煤」新燃氣機組計畫,亦遭中市府卡關延宕逾一年,否則中市府發表批評的此刻,中火低碳且低空污的新機組已在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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