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銳成芯微科技公司、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公司被查獲違法在台招攬半導體人才,新竹地院法官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將兩案公司負責人判刑。(資料照)
成都銳成芯微、北方華創 分藉繞道、借殼挖台人才牆腳 負責人判刑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中國晶片自主不順,持續透過違法在台灣等國家挖角、竊密突破困境;成都銳成芯微科技公司、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公司被查獲違法在台招攬半導體人才,中國銳成更要求台灣員工須定期回報研發進度,新竹地院法官痛批損害國家安全,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將兩案公司負責人判刑。
法官調查,中國IC設計業者成都銳成芯微科技公司透過在香港成立銳成集團公司、在台設立辦事處為掩護,由負責人王騰鋒在台違法招募人才,實則領取中國銳成匯款薪資;錄取者須先赴中國銳成接受兩個月教育訓練,返台任職後還須定期與中方人員開會、聯繫業務或回報工作進度,實際上屬中國銳成公司員工。
法官審理認為,王騰鋒為中國銳成在台從事未經許可之業務活動四年多,損及交易秩序及國家安全,判處王有期徒刑五月,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五十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五場次。
另,中國半導體設備製造商北京北方華創在台營業,先於二○一六年在台設立辦事處,中國籍李謙(由台中市調查處追查中)為辦事處代表人兼總經理,王鳳翽為處長;但該辦事處違規從事未經許可之半導體設備銷售等業務被查獲,處以行政罰。
北方華創為延續在台業務且避免遭查緝,由王鳳翽以個人名義於二○一九年十二月購入新竹市台灣極淨公司並擔任負責人,用借殼公司掩護的方式,繼續違法在台營業、招募半導體工程師等人才;而公司相關員工薪資、承租辦公室等營運費用,實際上都是北方華創以「代理服務費用」等名義給付。
法官審理認為王鳳翽在北方華創指示下,在台購入極淨公司、並違法從事業務,損及交易秩序及國家安全,實屬不該;判決王鳳翽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五十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五場次。台灣極淨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處罰金五十萬元。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