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發署副署長鄒宇新指出,離岸風電國內產業鏈在歷經潛力場址練兵後,已陸續有出口實績及成果。(記者于安亭攝)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政府自二○一七年起全力推動離岸風電,並納入國產化項目扶植產業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副署長鄒宇新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專訪時指出,離岸風電歷經十年國產化練兵,技術、品質、價格及交貨期,理應已臻至國際水準,如果此刻產業還不具競爭力,政府也不適合再繼續保護下去,因此區塊開發三之三將開放競爭,助練兵有成的業者打亞洲盃、甚至世界盃。
具國際競爭條件業者 可打亞洲盃、世界盃
鄒宇新表示,離岸風電政策大致上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期五年。第一個五年是「學習期」,篩選出約二十個國產化項目,一類是國內有能力做出來,另一類是評估技術足夠、努力就能在品質、價格、交貨期趕上國際水準;他坦言,初期學習過程非常辛苦,國內廠商必須先投資,且得引進外商技術再實際操作,產品要符合國際標準,並應用在風場上;第一個五年雖然是希望一○○%國產化,但實際操作下來,包括品質、價格與交貨期等都尚未成熟。
他說,第二個五年「成長期」就相當重要,即區塊開發三之一、三之二階段,得將技術與品質提升到新層次,也就是交貨期快一點、成本降低一點;當這二個五年練兵完成後就進入第三個五年,也就是「成熟期」的區塊開發三之三,當相關產業逐漸成熟,且具備國際競爭條件,「就是產業關聯方案(國產化政策)應該慢慢退出,讓練兵有成的廠商能夠走出去打亞洲盃,甚至國際盃」。
鄒宇新強調,離岸風電產業政策二大面向,第一個就是在台灣建立相關產業供應鏈;當初發展離岸風電政策,就決定能源與產業並重,必須同時發展,要綠電、也要產業。第二個面向是能源韌性,風場營運階段中可能有零組件故障或必須例行性維修,若只仰賴進口,要歷經生產製造、船運,短則三個月、長則六個月至一年都有可能,台灣的能源韌性將降低,當風機無法運作、就無法發出綠電,提供國內企業綠電的來源就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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