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第一波徵詢表寄發 勞工注意

2005/05/05 06:00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勞委會勞保局在13日前全面寄發「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第一波已於日前寄出,預計今日將有適用勞退新舊制的事業單位收到印有員工名冊之申報表,勞委會表示,雇主應盡快徵詢員工選擇意願及申報,否則依勞退條例第49條規定,雇主未辦理申報提繳或置備名冊,將開罰。

勞委會勞保局表示,為有效提醒各提繳單位如期完成申報勞退新制開辦業務,目前規劃透過電話語音,在6月底前告知適用勞退新舊制的40萬餘個提繳單位,應注意勞退業務,但該局也頗擔心電話語音總碰上總機,無法有效讓提繳單位承辦人接聽,宣導效果可能打折扣。

勞保局指出,若事業單位始終未徵詢員工選擇意願,6月起,勞工可自行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選擇意願徵詢表,填寫後逕行寄給勞保局,如果雇主強迫勞工選擇,員工可於填畢雇主提供的徵詢文件後,另寄真正代表個人意願的徵詢表。

勞保局表示,雖然3月中旬曾寄發通函,建議提繳單位應儘早徵詢員工意見,但仍不需寄回員工徵詢意見表,不過,約有不到千名的提繳單位與勞工自行填寫寄回,這類寄件者多屬於暫無員工的雇主或早已決定選擇意願的勞工。

勞保局表示,為便利提繳單位作業,並避免監督有誤,該局前日開始寄發申報表給各提繳單位,此申報表依3月底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被保險人資料套印,若公司有新進員工則需自行補充資料,如有員工離職,就自行刪除資料。

勞委會指出,雇主未依法申報提繳,經要求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可處兩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勞退新制 漫畫解惑

〔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依勞委會規劃進度,雇主應於6月底前完成書面徵詢勞工選擇勞退新舊制度作業,不少小型事業單位的勞工與雇主仍對勞退制度陌生不解,勞保局想出創意點子「送漫畫」,本月中旬將發送給32萬個10人以下適用單位,民眾也可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免費索取。

勞委會表示,新制上路後,不論自願或非自願轉換工作的勞工、甫踏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等都得適用新制,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在本月中旬前推出128場研討會,希望勞工就近報名參加,以確保個人權益。

勞保局指出,為增進雇主對勞退新制的認知,將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屬各地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工業會及各縣市稅務會計記帳代理業職業工會合作辦理88場「資方勞退新制研討會」,由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派出講師及提供講義資料,預期約有1萬5千名雇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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