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GMT),財政部昨預告,自二○二五年度起,符合GMT適用門檻(合併營收達七.五億歐元)的跨國企業集團,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最低稅負制(AMT)徵收率調高為十五%,其餘營利事業則維持十二%。財政部初估,約三十六家跨國企業受影響,其中二十二家母公司在台灣、十四家母公司在境外。
符合GMT適用門檻 估36家受影響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新制將於二○二六年首度申報,這是因應國際反避稅趨勢,對有效稅率過低的大型企業調高AMT徵收率,中小型企業及有效稅率達十五%的大型企業不受影響,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主要受影響為金融業或享受鉅額投資抵減的科技業。
財政部昨預告「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徵收率」草案,自二○二五年度起,符合GMT適用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其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適用AMT徵收率為十五%;GMT適用門檻,是指跨國企業集團前四個財務會計年度中任兩個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的全年度收入達七.五億歐元。至於不符合GMT門檻的營利事業,AMT徵收率仍維持十二%。
賦稅署官員說明,GMT要求跨國企業於成員所在各租稅管轄區的有效稅率達十五%,目前獲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包容性架構一四二個成員支持,且已有六十個國家或地區宣布採行因應GMT措施,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歐盟及加拿大等,將於二○二四或二○二五年實施,其餘國家也將陸續發布因應GMT措施,企業繳納有效稅率十五%已為國際共識。
現行營所稅稅率二十%,營利事業AMT徵收率為十二%,若跨國企業在我國境內營利事業依GMT計算的有效稅率低於十五%,將產生GMT補充稅;在此情況下,若我國沒因應措施,原應由我國課徵的補充稅,將由其他國家取得課稅權,導致我國稅收流入他國,為保障我國課稅權,因此調整AMT徵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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