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光電是台灣重要綠電支柱,但屢有與農爭地反彈聲浪,經濟部能源署公布「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一.○」,提到六大課題,坦言光電政策與農業政策尚需整合,也盼中央與地方政府加強合作,未來地方製造業、科技業要採用一定比例「在地綠電」,可強化地方政府對綠能的發展。
根據能源用地白皮書內容,盤點出土地整合、用地選址、電網饋線規劃與設施的友善環境設計,以及社會參與、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合作機制六大課題;對策強調將以制度確保光電選址不損及優良農地,也建立管理機制,確保案場除役後可回復農用等。
優化回饋 由地方政府主導再生能源開發
另外,目前光電政策以「電力開發協助金」做為地方發展的鼓勵,但是額度偏低,超過二十MW(百萬瓦)以上僅回饋每度○.○○六元,且由縣市鄉鎮公所自行運用,對地方政府的實質誘因較低。
白皮書對策透露,中央將設計制度誘因與規劃指引,讓地方政府主導再生能源開發;官員解釋,優化回饋並非指回饋金,而是引導企業投資、地方政府重視綠能開發。
官員指出,RE一○○要求企業承諾使用綠電,企業投資所在地最好能就近直接供應,未來擬對製造業、科技業規定,使用一定的在地綠電,可鼓勵地方政府將綠能發展納入地方產業發展的佈局,與地方永續發展結合。
能源署說明,一.○版白皮書是經過近五十場利害關係人訪談、五場利害關係人對話、兩場跨部會溝通會議編撰,先列出挑戰課題與政策推動建議方向,徵詢各方意見及討論,細部配套還要與各部會討論,再撰擬白皮書二.○。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