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持股若要逾10% 須事先核准

2024/07/30 05:30

金管會昨表示,胡亦嘉持有瑞興銀行超過5%後,就已依法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也曾經請他到金管會說明,已當面告知,未來若要達10%就必須「事前」申請核准。(資料照)金管會昨表示,胡亦嘉持有瑞興銀行超過5%後,就已依法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也曾經請他到金管會說明,已當面告知,未來若要達10%就必須「事前」申請核准。(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傳出已買入8.7%的瑞興銀行持股。金管會昨表示,胡亦嘉持有超過5%後,就已經依法向金管會申報,由於胡持股一直增加,日前也曾經請他到金管會說明,已當面清楚告知,未來若要達10%就必須「事前」申請核准。官員強調,未來將依照主管機關權責,「持續密切關注」本案之動向發展。

官員說明,根據「金控法」第16條及「銀行法」第25條規定,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股超過5%須向金管會申報;持股若要逾10%,必須事先申請核准,也就是「審查大股東適格性」,若違規,超過部分無表決權且須限期處分。

若事後才送審

超過部分無表決權且須限期處分

金管會官員表示,已在日前約見胡,瞭解其意圖與想法;而胡亦嘉表達,由於瑞興銀經營得不錯,財務狀況良好,所以持續加碼持股。

2020年9月因為街口「託付寶」銷售爭議案,胡亦嘉遭金管會解職街口投信董事職務,且裁罰3百萬;接著在2022年9月,又因他辦理基金配售時涉嫌未公平配售投資人,遭到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等。

若胡亦嘉未來持股超過10%,是否符合大股東適格性?官員說,現階段胡持股未超過10%,就視為財務性投資,未來若要超過10%,必須「事前」申請、就是得審查大股東適格性,而不是等到買到10%才事後送審。

大股東適格性審查有兩大重點,第一是「消極資格」,也就是「不能有」的條件,像是不能被判刑等;據瞭解,若依此檢視胡亦嘉,他目前僅被起訴,而非遭法院判刑,適法性較無問題,但仍須金管會審核。第二是「積極資格」,也就是「必須有」的條件,這部分屬於專業能力的審查,必須由金管會進一步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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