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電價審議會委員組成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不得少於半數。(資料照)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立法院昨三讀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電價審議會委員組成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不得少於半數;經濟部表示,樂見電價審議機制朝更專業透明方向邁進,十月電價審議會前就會調整委員組成,讓民間專家達半數。
現行電價審議會委員編制為十五至十七人,由學者專家、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代表及相關機關或單位代表組成,任期兩年,期滿可續聘。目前官方九位代表、工商與消費者團體三位、學者專家五位。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現階段外部專家、代表已接近官方代表,初步調整方向應是外部增加、官方減少。經濟部高層表示,會盡快調整委員結構,於下次電價審議會前一定會達到立法院要求。
另,立法院通過民眾黨團所提附帶決議,要求電價審議會會議紀錄應於會議結束後,比照央行理事會公開發言紀要,以維持公開透明原則。經濟部表示,因電價審議會有多場工作會議、內容很多,目前都有對外提供簡要發言,會再去研究央行模式,可能兩週先公布簡要版本,一個月內公布完整版本。
經濟部也說明,現行電價費率審議會根據要點設置,未來將依母法規範,盡速完成相關子法訂定,法制作業原則上需半年時間,也可能加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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