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碳費開徵》學者︰推動企業減碳 拉高碳權抵扣逾2成

2024/05/26 05:30

「台灣碳交易之父」李堅明認為,政府可在碳權供給、需求面多加著力。(記者歐宇祥攝)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環境部日前公告碳費徵收辦法,其中規定企業最高可用國內外碳權抵扣十五%碳費。學者認為,碳權可抵扣的比例太低,應效法他國作法,將國內外碳權可抵扣的上限拉升到二十%或更高,對企業減碳更有推力。

環境部四月下旬公告碳費三子法草案,提出碳費收費辦法,其中規範企業可用碳權抵扣部分碳費,含自願減量專案、抵換專案、先期專案的國內碳權抵扣可加成一.二倍、抵扣上限十%,若為非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則另可用國外碳權抵扣、上限則為五%。

被譽為台灣碳交易之父的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直言,現行碳權可抵扣上限太低,應達至少二十%,對企業減碳的推力更強,碳交所也可以引進更多產品,活絡台灣碳交易,進而產生碳價訊號。

國內碳權可抵扣比例偏低 誘因不足

中興大學森林系教授柳婉郁指出,各國的碳權可抵扣上限從十%甚至一○○%不等,對企業減碳推力大,隨著企業減碳推進到無法再降低後,就可把資金投入當地林業與農業,但現在規劃的國內碳權可抵扣額度偏低,企業減碳誘因不足。

應優先買在地碳權 有利台灣減碳

柳婉郁認為,國際看淨零目標皆是以國家為單位,碳權也應以在地碳權為先,「台灣企業應該優先買台灣碳權,這樣更有利於台灣減碳」。李堅明則認為,台灣自然資源有上限,國內碳權應會以抵扣碳費為優先,國外碳權在碳交易制度中將扮演更關鍵角色。

李堅明表示,台灣勢必得多加引入國外碳權,除讓整體減排量進一步提升,也可活絡碳交易、藉以激發碳價訊號,碳權與碳費相輔相成,政府應更積極、藉此展現減碳雄心;柳婉郁也說,碳費催生的碳價更能反映景氣榮枯,景氣好,企業營運提升、碳排量也會提高,碳權價格就會較高。

過往碳權多被環團指有「漂綠」之嫌。李堅明強調,碳權抵扣需要是「高品質」碳權,國內碳權中,沒有外加性、方法學的「先期專案」不應納入,但在有品質保證下,環境部也不應再對國內外碳權開發、引入與交易採保守或抗拒態度,才能加速推進台灣減碳。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