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8.5萬失聯移工趴趴走 修法重罰非法聘僱

2024/04/26 05:30

勞動部長許銘春昨赴立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到今年二月底,在台移工人數為七十五萬六八三一人,但失聯移工人數累計已達八萬五二二九人。勞動部長許銘春昨赴立法院專案報告指出,為加強嚇阻並嚴懲非法聘僱,擬修法加重罰鍰,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將由現行依「每案」裁罰,提高為依「每人」計算;勞動部已報請行政院,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擬從現行「每案」裁罰 提高為依「每人」計算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邀請許銘春針對就業服務法上路逾三十年進行專案報告;報告指出,在保障外國勞動力權益方面,歷經十六次修法,包括延長移工在台工作年限四次、放寬外籍配偶工作權、增訂家庭移工雇主應參加聘前講習、刪除移工聘僱許可三年期滿強制出國等規定。

非法僱用、媒介罰鍰增至3倍

每人最高150萬 並加重刑責

面對近年逃逸移工人數持續攀升,勞動部為加強嚇阻並嚴懲非法容留、聘僱與非法媒介外國人工作等行為,已草擬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劃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由現行依「每案」裁罰,提高為依「每人」計算,並提高非法媒介罰鍰為三倍,由現行每案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罰鍰,提高為非法媒介每人處三十萬元至一五○萬元罰鍰,且加重相關刑責。

依現行就服法規定,雇主非法聘僱失聯移工,將處以十五萬元至七十五萬元罰鍰,非法媒介者則處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罰鍰,意圖營利非法媒介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二○萬元以下罰金。

另也將禁止雇主、仲介公司保管求職人及移工證件,並提高違法管制申請外國人年限;而針對雇主對外國人有人身侵害經法院判決有罪者,不得聘僱年限由兩年提高至五年,再犯者則永久禁止其聘僱外國人。

關於遏阻非法聘僱的進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表示,已草擬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報請行政院,後續再送立法院審議。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