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排碳大戶須在四月底前完成碳盤查登錄,環境部將篩選至少二十廠家深度查核,確認各排放源都列入計算。(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全台約五五○間排碳大戶須在四月底前完成碳盤查登錄、十月底前完成查驗作業。環境部表示,為層層把關數據,事業單位完成登錄後除須第三方查驗外,環境部也將從中篩選至少二十廠家深度查核,確認各排放源都列入計算。
環境部昨舉辦「碳盤查及自願減量專案輔導」說明會。環境部氣候署排放管理組長郭孟芸表示,為層層把關、確保數據精確,事業單位完成盤查登錄作業後,除了需要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查驗外,環境部也會請環保局查核,並從五五○廠家中篩選至少二十廠家,藉由該廠的平面配置圖檢視盤查資料,並進廠比對,確認各排放源都有列入計算。
未按時完成登錄 最高罰百萬
根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規定,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二.五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事業單位,應於每年四月卅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登錄作業,並於十月卅一日前完成查驗作業;如未按時完成登錄,將面臨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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