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將從五月一日起施行,修訂內容涵蓋過去不屬於該法規範的「敏感資訊」。(美聯社)
新增類別「工作秘密」定義模糊 增執法彈性 企業將動輒得咎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中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保密法),該法於一九八八年公布,這是自二○一○年以來首度修訂,將從五月一日起施行,修訂內容涵蓋過去不屬於該法規範的「敏感資訊」,顯示北京當局對潛在國家安全進一步加強監管力道,可能加劇外企對於在中國經營風險的疑慮。
資安法、反間諜法後 再添緊箍咒
去年中國已通過嚴格的「資訊安全法」,並重新修訂「反間諜法」,以擴大政府對敏感資訊的控制範圍。華爾街日報報導,新版保密法引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在確保習近平和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地位的同時,防範內外部的威脅。
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律中心執行長凱洛格(Thomas Kellogg)表示,近年來中國已通過或修訂二十多部國安法律,如今修訂保密法,是北京當局強化國安的最新行動,大概不會是最後一次。
根據新版保密法,政府機關或黨政單位取得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時,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相關規定適用於「工作秘密」管理辦法,這就新增一個受管制資訊類別。耶魯大學法學院學者魏常昊創辦、長期追蹤中國人大消息的「全國人大觀察網」指出,去年保密法修訂草案發布後,這個新增類別令人震驚。
新版保密法指出,「工作秘密」管理辦法將另行發布,因此新規定的界線並不明確。分析師指出,對「工作秘密」的模糊定義,可能給予執法者更大的彈性,決定什麼內容可以被公開。
脫密期後仍須保密 違規將追究
此外,新版保密法對離職涉密人員也有更多規定,要求他們在脫密期內,不得違反規定就業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秘密;脫密期後,也要繼續履行保密義務,違規者將依法處置。
隨著習近平收緊有關國家安全的規定,不少外企對於在中國展開業務的信心更加惡化。中國去年對美國盡職調查公司展開突擊搜查,並拘留一些外企高管,甚至不讓他們離開中國,已讓外企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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