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御頂前董座鍾爵 行賄中國官員被起訴

2024/02/23 05:30

御頂前董事長鍾爵(右二)行賄中國官員被起訴。(資料照)

拉高徵收補償金 給中國官員回扣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上櫃公司御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鍾爵,獲公司授權處理中國蘇州子公司宏茂光電土地、廠房及設備被徵收事宜時,涉勾結蘇州工業園區國土環保局下設唯亭街道辦事處(蘇州拆遷辦)「張主任」等官員,將補償金從人民幣三二五○萬元拉高至四六四五萬餘元,再將其中一四五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六四一萬元)作為行賄官員的回扣,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鍾爵,這是罕見行賄中國官員而被起訴的案例。

檢方調查,二○一七年十二月,御頂公司召開董事會決議授權當時的董事鍾爵,處理蘇州拆遷辦徵收宏茂公司及設備相關事宜。蘇州拆遷辦原核定補償金為人民幣三二五○萬元,鍾爵為拉高額度,與張主任、毛書記協調拉高至四千五百萬元人民幣,雙方並約定,超出部分作為回扣賄款。

檢方調查,二○一八年九月,鍾爵代表宏茂公司與蘇州拆遷辦簽立協議書,將宏茂土地、房屋及設備等以人民幣四六四五萬餘元出售,蘇州拆遷辦則會分三期給付補償金,且在支付第一期補償金後,宏茂須交付一四五萬元人民幣回扣。

沒多久,鍾爵與正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股權收購合約,讓正能接手宏茂,等收到第一期補償款二一七七萬餘元人民幣後,鍾爵即透過不知情的正能負責人取得新台幣六四一萬元,指示助理以地下匯兌方式將款項匯入中間人指定的中國銀行帳戶,轉交張主任等官員朋分。

檢察官吳秉林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破此案,鍾爵經勸說後坦承犯行,檢方依「就跨區貿易、投資或其他商業活動事項,對中國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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