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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銀行清呆卡〉保障卡友權益 金管會與國銀達成6大共識

2023/12/11 05:30

國內多家銀行啟動清呆卡,金管會與銀行達成六大共識,以充分保障卡友權益。(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國內多家銀行啟動清呆卡,但民進黨籍立委林楚茵憂心影響卡友權益,緊追此議題;金管會也與銀行公會及銀行業代表開會,達成六大共識,以充分保障卡友權益,包括:必須60天前通知持卡人,未使用紅利可以併入同家銀行其它信用卡等。

林楚茵表示,針對國內銀行即將實施「清呆卡機制」,卻缺乏一致性的配套措施。因此,她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主管機關訂出規範。當時,金管會允諾兩週內,就會找銀行進行研商;結果,不到兩週,就已經與銀行業者討論且發布統機規範,她也肯定金管會的快速回應。

銀行清卡 立委要求兼顧卡友權益

據了解,除了銀行公會,金管會還找了8家銀行研商討論,包括:中信銀、國泰世華、玉山銀、台新銀、北富銀、聯邦銀、台中銀及第一銀等8家。

林楚茵指出,根據《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如有權益、優惠變動,銀行在變動60天前要通知持卡人。但是,她表示,銀行要停卡前需不需要通知?卡片內的紅利、回饋金、里程會自動歸零?會不會影響信用評等?必須要有一致的處理。

要清呆卡 60天前就必須通知卡友

銀行局局長莊琇媛表示,已經跟銀行公會進一步討論出原則共識,希望能保障卡友權益。

銀行清呆卡之卡友權益保障六原則,包括:第一、必須以持卡人於核卡後一定期間以上未開卡、或未使用信用卡進行交易為原則。

第二、「通知期間」是參照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1條規定,於停卡前60日,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

第三、發卡機構在執行清卡時,有關使用信用卡消費而產生之相關優惠及權益保障;如果沒有未使用或未屆期之紅利點數、里程數、回饋金等優惠問題,發卡機構可通知持卡人辦理停卡事宜。

第四、若還有「未使用或未屆期」之紅利點數、里程數、回饋金等優惠,卡友的原優惠及權益,可以併入其他持有同一發卡機構之其他流通卡片後,持續保留使用。

第五、可使用原優惠及權益至效期屆至,或經與持卡人協商同意之其他加速使用其優惠及權益方式。若有爭議,發卡機構應以有利於持卡人權益之方式來處理。

卡友紅利未使用 清呆卡須取得同意

第六、若卡友尚有紅利等優惠未使用,而發卡機構欲執行停卡,必須取得持卡人同意「不使用權益及優惠」。

除了保障卡友權益措施外,也有不少持卡人關心銀行清呆卡後,是否會對個人的「信用評分」造成影響?金管會表示,銀行清呆卡措施不會影響持卡人信用評分。

對此,金融比較平台Money101分析,銀行進行清卡與信用卡權益縮水,主要與銀行為了降低營運成本有關。對於銀行而言,這些呆卡會產生要給予國際發卡組織、製作卡片、帳務資料維護管理或刷卡回饋優惠的相關成本費用。尤其,清呆卡更有助於銀行資本適足率的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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