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學者:速推AI基本法 保障產業鏈權益

2023/11/05 05:30

國科會主委吳政忠在今年新春記者會上,說明國家整體科技布局。(中央社資料照)

包含開發者、資料主體與資料作成者、著作權人及消費者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AI領域專家指出,開發AI大型語言模型在資料蒐集層次,就容易面臨法律限制、資料難合理使用。東海大學法律學院人工智慧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張凱鑫呼籲,應盡速設立AI基本法、並調整相關個別法,更可保障AI產業鏈權益,包含開發者、資料主體與資料作成者、著作權人及消費者。

在AI大型語言模型的預訓練階段,開發者可從網路等不同來源蒐集大量文本以作為訓練資料集,但在ChaGPT爆紅後,也多有文字創作者出聲捍衛自己的著作權,不希望內容被大型企業取用以訓練AI模型;因AI開發者蒐集資料面臨法律限制,讓繁體中文資料量不足的問題雪上加霜,其中政府專案開發、學術研究單位受限更多。

張凱鑫指出,在網路中蒐集文本恐面臨著作權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隱私權或各行業專門法律等;在著作權方面,最理想的方式是一一向著作權人取得授權,但開發AI模型所需的資料量驚人、難以實行,因此OpenAI等美企主張「合理使用」作為訴訟抗辯,這就需看AI如何擷取資料,來判斷是否合乎合理使用的標準。

不過,台灣的AI大型語言模型大多還在開發階段,目前尚無AI與著作權法相關訴訟。張凱鑫認為,因台灣著作權法採第四十四條至六十三條的具體限制、搭配第六十五條的概括合理使用的規範模式,若要因應AI趨勢修法,調整幅度應比無相關規定的國家小;另AI生成內容是否有著作權,則以在AI生成過程中,「人」的「創作行為」占多少比重為討論焦點。

立法也應保障產業、商用價值

現下由國科會研擬的AI基本法草案,因技術發展快、應用太廣,而調整立法時程。張凱鑫說,AI法規除了討論著作權等問題外,因AI從開發到應用面已經成為產業鏈,也應考量完善相關法律以保障產業與AI商用價值,含資料處理、程式碼與演算法、授權應用等各層面,才能促進企業、研究者持續推進開發與技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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