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將開放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增加基金管道,採信託及基金架構雙軌制。(資料照)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針對REIT(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將修法採行信託及基金架構雙軌制,房產業認為,將有助於擴大市場,但對於不能投資住宅部分可能有認定問題,例如,商務出租用途的酒店式寓所,或地目雖是住宅用地、但地上物是辦公大樓,這些其實都不是住宅用途,卻因地目是住宅用地而投資受限,可能產生爭議。
業者指出,現行REIT是由金管會銀行局管理,未來若基金制上路將由證期局管理,同樣的投資管道卻由兩個單位分管,預期在稅務、會計認定上可能出現問題,甚至影響投資意願。
此次修法規定REIT不能投資住宅,但根據中央銀行現行認定,只要地目是住宅用地一律認定是住宅的「通殺方式」,造成蓋在住宅用地的酒店式寓所、辦公大樓、商用設施等商業用途建物全受到管制,希望未來修法通過後,對建物用途認定能有明確規範。
高力國際研究部董事梁儀盈表示,台灣現行REIT採信託架構發行,銀行為受託及管理機構,委由建經公司進行買賣及管理,其投資或增購流程冗長且困難,目前僅剩七檔規模;修法後資金來源較多元,募集資金程序也較簡化,有助於挹注資金動能,讓市場交易更為活絡。
梁儀盈說,REIT主要是長期持有並取得穩定租金收益,台灣現行REIT仍以傳統商用不動產為主,基金模式開放後操作將較靈活,可望延伸更多元的收益型不動產,例如國外已經常見的長照型或健康型不動產、資料中心等。
第一太平戴維斯研究部資深協理丁玟甄指出,修法對商用不動產市場而言,可引入新的一群大型專業投資人,有機會推升具規模的商用不動產需求;另對於想要資金布局在不動產的高資產族群,也多一個管道,可透過專業經理人管理與操盤,布局國內外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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