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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囤房稅2.0〉囤房稅2.0明年7月上路 跨縣市囤房難避稅

2023/08/21 05:30

配合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財政部研議修正房屋稅條例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財政部推動「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2.0),非自住房屋稅率由1.5%~3.6%調高為2%~4.8%,改採「全國歸戶」,預估36萬戶稅負加重;但單一自住一定金額以下,稅率由1.2%降至1%,且出租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降低,合計約346萬戶稅負減輕,預計今年底前完成修法,明年7月實施,後年5月開徵。財政部表示,新制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稅負,具空屋稅精神。

鎖定非自住、非出租 單一自住可減稅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房屋稅率1.2%,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5%至3.6%,由各縣市訂定差別稅率,俗稱「囤房稅」。目前全國10個縣市開徵囤房稅,採縣市歸戶,跨縣市囤房可規避稅負。不過,「囤房稅2.0」改採全國歸戶,且各縣市均須開徵囤房稅,無法透過跨縣市囤房避稅。

根據規劃,「囤房稅2.0」讓3類住宅稅負增加,包括:非自住(例如供旁系親屬使用)、空置未使用(建商餘屋、一般空置)及出租未申報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除了建商餘屋2年以內稅率2%~3.6%外,其餘稅率均調高至2%~4.8%,合計約36萬戶稅負加重。不過,3類住宅稅負減輕,目前全國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均適用稅率1.5%,未來單一自住稅率降至1%,出租且申報所得達租金標準(含包租代管)、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均降為1.5%至2.4%,合計約346萬戶受惠。

全國歸戶+全數累進 多屋族稅負恐跳升

財政部說明,「囤房稅2.0」以全數累進方式課徵,舉例而言,小財持有5戶非自住房屋,包括台北有2戶、台中2戶及宜蘭1戶,現況是台北2戶以下、台中4戶以下稅率2.4%,宜蘭2戶以下稅率1.5%;但修法後改採全國歸戶,均須按全國總戶數5戶對應各縣市訂定的適用稅率,假設台北及台中5戶均適用稅率3.6%、宜蘭3~7戶稅率2%,則小財持有台北及台中各2戶均適用稅率3.6%、宜蘭1戶稅率2%。

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囤房稅2.0」主要針對非自住、非出租及非繼承取得共有,「多屋族如果將房子空在那邊,稅負真的會增加」,因為全國歸戶、全數累進、上下限稅率都調高、且各縣市都要採納,多屋族若未調整可能一步到位,原本課徵房屋稅1.5%,全國歸戶後稅率可能一下子從1.5%跳到4.8%,但若將非自住房屋出租,稅率可降到1.5%至2.4%。

地方若不配合 按財部公告基準課徵

由於房屋稅是地方稅,須由地方政府配合修正地方自治條例,為避免地方政規避囤房稅,使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及單一自住「一定金額」有準據,財政部將訂定參考基準。財政部日前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若地方政府已訂定差別稅率等,且符合公告基準,卻仍造成稅收損失,將由中央政府補足;若未訂定差別稅率等,中央不補足稅收損失,且須依財政部公告基準課徵。據悉,財政部擬區分直轄市、縣市及離島,訂定不同基準,讓經濟發展狀況比較類似的縣市有共同參考標準,「不要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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