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銀行理專涉A客戶1.8億,檢調獲報到她家搜索查帳。(資料照)
記者吳欣恬、徐子苓/專題報導
近年來,國內銀行持續傳出理專盜領或挪用客戶款項等。對此,學者專家表示,既然都已經修法提高罰鍰上限,主管機關若遇到理專A錢盜領案件,就應該罰好罰滿、加重罰度,並且督促銀行真正落實內控機制,畢竟,要解決理專A錢之亂,銀行才是最關鍵的「把關者」。
銀行只重業績 忽略內控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表示,理專幫銀行推銷理財商品及業務,讓存款人的資產透過理專進行投資。坦白說,銀行對理專的規範較不嚴格,只要能把存款轉換成投資資產,對銀行來說就是加分。
殷乃平指出,過去低利率時代,台灣理專業務成長快速,許多存款人在理專遊說之下,將存款轉為投資理財的資產,理專為達到目的,時常以誇大話術說服存款人,而這可能已違反銀行法的規定,但銀行卻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如今利率上升、資產價值減少,理專負責的資產漸漸出現虧損,有些甚至向客戶隱瞞虧損的事實,因此產生更多糾紛。
針對理專盜領一再發生,他直言,理財專員、銀行、金管會三方都有責任。
殷乃平認為,理專人員雖應負主要責任,但銀行對理專的監督管理本身也有缺失,應該要為疏忽負責,加強對理專的訓練;金管會則應要求銀行更嚴格管理,強調道德紅線,他呼籲加重罰責,督促銀行完善內控機制。
至於客戶將銀行帳號密碼交付給理專等,這可能是理專遊說的結果,即便是客戶主動交付保管,理專也應該拒絕。
此外,金融研訓院副研究員賴威仁分析,關鍵在於銀行內稽內控須落實,以及建置相關防範機制。他指出,銀行內控部分,部分敏感性或金額大的業務,不能完全交由單一分行進行,須有審查機制,交由區域營運中心或總行等其他單位覆核。
賴威仁說,他相信各銀行規範都很詳細,問題在執行面,強調內部稽核認真落實很重要。此外,賴威仁提到,銀行要有相關防範機制,注意個別員工是否出現不尋常行為,像是接觸大額投資,或是突然買了很貴的房子、車子、珠寶名品等,就要對資金來源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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