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投資觀點〉老酒釀出新味道 可轉債投資見風潮

2023/08/14 05:30

台灣發行可轉債公司已超過250家,可轉債最大的風險是來自於發行公司的信用風險。圖為遠東紡織,是台灣第一檔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資料照)

■曾鴻展

自從遠東紡織公司於1999年6月掛牌台灣第一檔可轉換公司債(下稱可轉債)以來,台灣資本市場發展至2023年7月底,市場上發行可轉債的發行公司已超過250家。可轉債是具有選擇權特性的金融工具,為發行公司依其發行條件,於固定期間內支付利息給投資人、具有轉換為普通股權利之有價證券。投資人在發行公司獲利成長時,可透過轉換成股票享有股票上漲的資本利得;而在未轉換成股票前,投資者為債權人,享有債券保本之優勢。換言之,可轉債投資人擁有公司股票未來上漲時之獲利空間;倘若到期時仍未有機會轉換為股票,在公司信用狀況健全下,則可以取回債券之面額。

雖然可轉債在台灣發行的歷史已經超過20年,但卻是在近幾年才開始被多數投資大眾注意到。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美國聯準會同年3月3日緊急將Federal Funds Rate降息0.5%,隨後於3月15日再次宣布緊急降息,直接下調1%,降至0-0.25%的歷史低位。低利率致使資金行情的推動,使得包含台灣在內的全球股市逐漸上漲,帶有股權選擇權特性的可轉債經由投資人與財金節目的介紹,逐漸廣為人知,發行案件量與公開市場交易量皆有顯著的成長。然而,雖然在股市牛市時大部分可轉債產生了可觀的資本利得,投資人在選擇投資標的時,仍須留意可轉債是一種債權。是故,投資可轉債最大的風險,並非發行公司的股價是否可以超過轉換價格,亦非可轉債價格的溢價率是否合理,而是來自於發行公司的信用風險。

發行人信用風險為首要考慮因素

目前國內發行公司所發行之可轉債,大致上可分為有擔保可轉債及無擔保可轉債二種類,若是發行公司於發行無擔保可轉債後再發行有擔保可轉債,須將先前曾發行的無擔保可轉債變更為有擔保可轉債,為可轉債投資人的保障條款。既然可轉換公司債為債券的一種,投資人便應該首先考慮該可轉換公司債的發行公司債信結構是否合宜,還款計畫與執行是否穩健,若是公司資產結構中負債比過高,或是現金流動性低而導致還款能力不足,甚至營運狀況惡化導致還款資金來源減少,可轉債中的債權將無法獲得保障,最終可能導致債券違約與投資人血本無歸。因此建議投資人在選擇可轉債投資標的時,應該將發行公司的信用風險列為首要考慮因素,務必先滿足財務面穩健,再搭配考量營收與投資題材等因素。

以小博大 可轉債選擇權

可轉債的面額為新臺幣(以下同)十萬元,大部分信評良好的可轉債市價都落在100元之上,因此買10張可轉債約需要百萬元以上。可轉債雖然無法透過融資買進,卻可以透過承作資產交換交易的方式來持有可轉債選擇權,以降低投資門檻。證券商將可轉換公司債券拆解成普通公司債(固定收益)與可轉債選擇權,並將普通公司債賣給債券投資人(又稱固定收益端投資人),將可轉債選擇權賣給選擇權投資人(又稱選擇權端投資人),這個過程就是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選擇權端投資人透過僅支付權利金買入在到期日期前可隨時行使的權利,因不用付錢購入債券端,所以不用承擔公司的債信風險。是故,投資人可以用少量資金進行投資可轉債選擇權,投資損益則是連結該檔可轉債的市價,達到參與發行公司股票上漲行情,以小博大的資金運用。目前亦有證券商提供資產交換的電子交易平台,提供投資人更便利快速的交易方式。然而投資人仍須留意投資可轉債選擇權的最大損失風險為投入的權利金全賠,投資人在挑選標的時,需要留意發行公司的股價風險,以及可轉債選擇權的存續期間(到期日會影響選擇權價值),才能善用此一投資工具。

(作者為元大證券債券部資深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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