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獲利模式及所得歸類
查存款、促平台誠實揭露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網紅收入來源複雜,如何掌握稅源是一大難題。財政部委外研究報告建議兩大方式,一是鎖定大型網紅查核銀行存款,二是要求平台及廠商於營所稅申報誠實揭露。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說,目前知名網紅的境內來源所得本來就有課稅,但海外所得較難掌握。
報告指出,考量台灣現階段國際地位以及法制現況,扣繳或者要求網紅全面負有商業登記義務,皆有其難度,因此建議兩大可行模式,首先,可以考慮先鎖定大型網紅,藉由銀行存款進行稽查;其次,要求社群平台及廠商於營所稅申報誠實揭露。此外,當網紅獲利大多歸類為「其他所得」時,依規定須課徵營業稅,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者,須於次月底前辦理稅籍登記,或許可配套做為網紅所得稅源掌握機制。
至於網紅成本費用扣除問題,報告建議,網紅費用到底用在私人生活或執業相關經常難分難解;各國共同趨勢多以「通常且必要」、「完全且專屬」或「直接且專屬」表達相關性限制,同時強調個人用品不得扣除,且費用發生時間須在網紅獲利活動開始及持續期間內。
宋秀玲說明,目前國稅局會從金流來查,如果財產異常增加,就會追查有無逃漏稅問題;如果網紅合作平台或廠商在國內,還可從企業申報或扣繳資料查核。不過,很多網紅是利用YouTube等海外平台,屬於海外所得還是境內所得?是否按勞務提供地認定?若屬海外所得是否已經被課稅等?這些都會影響稅源,相關問題還要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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