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網路防詐 先從平台這關擋下

2023/04/15 05:30

內政部長林右昌(右二)拜會Meta,希望未來透過公私協力,進一步加強投資廣告實名制管理,共同阻斷投資詐騙。 (內政部提供)

〔記者王孟倫、林欣漢、徐子苓/台北報導〕為防堵投資詐騙廣告,金管會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主要有兩層把關、三大機制及六大禁止行為;但因數位中介法等相關法案未完成修法,不僅沒有主管機關,也無直接開罰網路平台的法源依據,若民眾誤信網路投資詐騙廣告而導致虧損,目前只能透過司法途徑要求損賠。

證期局說明,這次修法有兩層把關,第一層是若非金管會特許合法事業,就不能從事相關廣告業務,例如只有投信投顧才能推介招攬有價證券,否則就是違法。

第二層是非特許合法事業,廣告不能有下列行為,例如使人誤信其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或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從事投資分析,以提供有價證券投資建議為目的之客戶招攬或投資勸誘行為;冒用政治、財經、金融、影視、其他著名人士或公司名義,對有價證券進行推介、招攬或引誘投資等。

三大機制是實名制、下架制及負連帶賠償責任。「實名制」屬事前審查,就是業者在受託廣告時,要清楚知道委託人身分或公司是否存在,一旦發生事情,才有辦法追蹤究責;「下架制」屬事後審查,投資廣告涉及禁止行為,廣告必須立即移除下架;「連帶損害賠償制」指民眾因為其刊登網路廣告導致投資虧損,可對平台業者提出民事訴訟賠償。

證期局官員說,金管會並非網路平台的主管機關,但數位中介法還在卡關,網路防詐工作不能等,這次修法先透過源頭阻絕,在平台業者這關就先擋下來。

林右昌訪Meta 盼協力阻詐

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十三日拜會Meta,希望未來透過公私協力,進一步加強投資廣告實名制管理,共同阻斷投資詐騙;Meta強調,將透過優化網路詐騙處理流程、深化跨產業與平台防詐措施、持續強化全民防詐意識等三大方向持續努力,有效打擊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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