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非公務機關洩個資 最重罰千萬

2023/04/13 05:30

行政院會今將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個資監督機制確定走向獨立機關化。(資料照)

個資保護法修正草案 政院今拍板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將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個資監督機制確定走向獨立機關化,修法將成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而修法通過前,行政院將先成立籌備處。此外,對於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修正條文也提高罰鍰兩萬元至兩百萬元,情節重大者可處十萬元以上至一千萬元。

監督機制將獨立機關化

關於打詐修法,院會今將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官員指出,「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法是規範投資廣告實名制,因應網路假名人名義的投資詐騙猖獗;「洗錢防制法」則是增訂「人頭帳戶罪」,意即無正當理由蒐集或提供帳戶,導致金流受影響者,將科以刑責,此部分屬洗錢犯罪的前置行為。

華航、iRent、格上租車等企業日前傳出個資外洩,朝野立委呼籲成立專責機關處理。官員說,個資保護法修正草案,把「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入法,至於未來是二級或三級機關,將在另訂的組織法討論。而行政院也會先成立籌備處,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官員解釋,現行個資法,對於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先命其限期改善,不改善才罰兩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鍰;但各界認為罰則不夠重,且罰鍰比投入保護個資成本還低,因此修正條文規定,只要違反義務就處罰,且罰鍰提高兩萬元以上、兩百萬元以下,情節重大者可處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按次連罰,而業者如再犯,即處十萬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鍰。

官員強調,未來個資法將分階段修法,不只打詐的部分,未來會配合成立獨立機關後,因應組織變革,整部法規也要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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