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就業保險每月初次請領育嬰留職停薪統計,今年1月更僅4821人申請,創近20個月新低。(中央社)
2021年6月以來逐月走低 今年1月僅4821人申請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去年台灣新生兒人數僅十三.八萬,續創史上新低,為了鼓勵生育,政府除了提供生育補助,地方政府加碼獎勵金外,也鼓勵父母可請育嬰假,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根據就業保險每月初次請領育嬰留職停薪統計,二○二一年六月來逐月走低,今年一月更僅四八二一人申請,創近二十個月新低。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分析,除了去年新生兒人數續創新低外,最直接影響是今年一月有十天年假,加上元旦假期及週休二日,工作日僅十六天,形同一個月半數是有薪假,推測勞工評估申請育嬰假「不划算」,可能遲至連假過後的二月才申請。
黃維琛指出,自二○二一年七月起,除原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另加發二十%薪資補助、父母可同時申請,成功帶動去年初次請領人數達九.二萬人的新高;且男性申請人數兩萬三四七○人,占比超過四分之一,年增率逾四成、遠高於女性年成長四%,顯示越來越多男性願意加入「奶爸」行列。
勞動部分析,可能影響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最直接的是景氣因素,若景氣狀況不佳、謀職困難,勞工擔心短暫離開職場未來復職不易,就會較為保留。
擔心收入、考績 放棄申請
勞動部去年公布一份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發現,如果家中有較強的後援,例如有家人可代為照顧小孩,或經濟條件較佳,可聘請保母或交由托嬰中心照顧,多不會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也有不少勞工是因擔心「收入減少」、「考績、陞遷受影響或不平等對待」決定不申請;也有部分是公司「員工人數少,公司無法提供」導致被迫放棄申請。
小辭典》育嬰留停津貼 父母可同時申請
政府自2009年5月起,實施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凡是勞工投保就業保險的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任職滿6個月後,子女滿3歲前,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6個月。
為鼓勵生育,2021年7月起,除原有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另加發20%薪資補助。(記者李靚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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