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運33航次、近6萬公斤 馬祖走私龍蝦到中國 重罰近億

2023/03/17 05:30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十岸巡隊去年9至11月查獲私運出口龍蝦近6萬公斤,涉案者虛報航線,謊稱要運送到「離島的離島」。(洪申翰辦公室提供)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十岸巡隊去年9至11月查獲私運出口龍蝦近6萬公斤,涉案者虛報航線,謊稱要運送到「離島的離島」。(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中國禁止澳洲龍蝦進口後,部分人士從馬祖走私龍蝦到中國賺取暴利,遭重罰近億元。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十岸巡隊去年九至十一月查獲私運出口龍蝦共三四三三箱、淨重五萬八七○六公斤,涉案五人被基隆關重罰九八六一萬餘元,創下馬祖史上最高裁罰金額。

澳洲進口 謊稱運離島的離島

關務署指出,因中國禁止澳洲龍蝦進口,部分人士鋌而走險,未向海關申報,自馬祖私運活龍蝦至中國高達三十三航次。關務署官員說明,這些漁船從非通商口岸走私龍蝦到中國,卻謊稱要運送到「離島的離島」,也就是其他小島,但海巡透過雷達判讀後,發現這些漁船將貨物運送到中國,返航時船上已無貨物。

海巡透過雷達判讀 統統現形

海關與海巡合作,經過長達數月蒐證、分析及判讀資料,於今年三月八日完備證據,基隆關於三月十日全數裁處完成,彰顯政府執法決心。官員表示,由於這些龍蝦都是從澳洲進口,因此參考進口完稅價格裁罰一.七五倍,包括貨價一倍及罰鍰○.七五倍,裁罰金額九八六一萬餘元。

關務署強調,船舶載運貨物,若有規避檢查、逃漏關稅或逃避管制,未向海關申報,逕行運輸貨物進、出國境,即構成海關緝私條例第三條「私運貨物進、出口」,最高可處貨價三倍罰鍰,並將私運貨物一併沒入。海關將與海巡持續合作,打擊不法以遏止走私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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