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投資紫光未事先獲准 鴻海挨罰1千萬

2023/01/20 05:30

鴻海先前因集團投資中國紫光未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投審會依照相關規定對鴻海開罰一千萬元。(路透檔案照,本報合作)

〔記者方韋傑、廖家寧/台北報導〕鴻海先前因集團投資中國紫光未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投審會依照相關規定對鴻海開罰一千萬元;鴻海表示,未來將加強法規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鴻海:非故意未事先申請

鴻海趕在小年夜前夕發布公告,強調紫光投資案並非故意未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紫光公司股權是透過興微基金間接取得,該基金投資管理及營運均係由基金管理人決策,鴻海稱自身並不具主導投資決策的權利。

在投資紫光事件曝光後,鴻海去年七月十九日遞交主動陳報書,投審會調查期間,充分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且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公告興微基金已全數處分對紫光公司的持股,在處分後,鴻海已無任何對紫光公司的持股;此次被開罰一千萬元,占去年自結合併營業收入的○.○○○一五%,對股東權益或股票價格並不存在重大影響。

投審會說,依照兩岸條例,在中國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的規定,鴻海未經投審會許可,一度透過多層次架構取得紫光公司約八.二三%股權,已違反兩岸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應依同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裁處;投審會依「違法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案件裁罰基準」估算裁處金額。

投審會表示,考量鴻海向投審會說明,且已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主動處分紫光股權,並無技術外流之疑慮,對國內經濟產業影響輕微;調查期間充分配合,並於近三年內已在台投資超過新台幣二○四億元、創造國內就業機會七九四三人,可予以酌減罰鍰金額,處以新台幣一千萬元罰鍰。

投審會說,鴻海已承諾於今年至明年持續在台投資,包含以台灣為研發中心,在新北資訊園區、高雄軟體園區與新店寶高園區投資新台幣六十六.九一億元、新增廠房設備四十八.六八億元、研發費用三十三.九二億元及增聘本國員工一五一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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