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創新板門檻鬆綁 市值10億1年可轉板

2022/09/29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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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近年來在政策大力扶植下,台灣新創公司展現充沛能量及良好發展成果,為打造出更適合腦力密集、輕資產新創企業的籌資環境,證交所參酌亞洲鄰近國家制度,調降「創新板」上市市值門檻,第一類上市市值從十五億元降為十億元,營收條件從現行最近四季財報合計不低於一億五千萬元門檻,調整為一億元;第二類生醫類市值門檻由三十億元調降為二十億元;第三類市值維持四十億元不變。申請轉主板年限由掛牌日起屆滿二年縮短為一年。

網路、行動手持裝置快速發展,帶動IoT(物聯網)、AI(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創企業蓬勃發展,證交所打造創新板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上述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或創新經營模式的企業,有進入資本市場籌資的機會,錼創-KY就以Micro LED創新顯示器技術應用,成為首家在創新板掛牌公司。

證交所三大面向調整規章

資金投入對於新創公司的發展極為重要,證交所調整「創新板」規章,鬆綁有以下三大面向︰

首先,為落實扶植新創企業發展的初衷,調降「創新板」前兩類上市市值標準,前者鎖定產銷尚未達規模經濟或輕資產之公司,例如電商、數位科技及軟體服務業等,後者則為生醫類。證交所將第一類上市市值門檻從十五億元,降為十億元,上市營收條件從現行最近四季財報合計不低於一億五千萬元,同步調整為一億元;第二類生醫類市值門檻由三十億元降為二十億元。

其次,創新板公司一旦符合主板上市條件,得申請轉列上市公司掛牌交易,為避免轉板條件限制,影響創新企業評估申請上市意願,證交所參考鄰近亞太地區證券市場規定,將申請轉板年限從掛牌日起屆滿二年,縮短到一年。

最後是針對證券承銷商端相關業務,證交所增訂「應提出承銷股數逾三○○萬股者得以不低於三○○萬股」承銷股數下限但書規定,如此一來,提升資本額較大新創公司的配售效率,適度減少市場胃納不足的風險,且兼顧創新板上市規章的合理性及彈性;同時,承銷商委任期間調整為上市掛牌日起至其後三個會計年度為止,以分散承銷風險,惟證交所會視個別案件狀況延長委任期間,以保留強化監理措施彈性。

證交所強調,「創新板」建置目的是發揮資本市場扶植創新企業成長、茁壯的育成功能,助其擴大營運、吸納優秀人才,發展過程中持續多元招商引資、加強市場溝通,並適時檢討訂定更為合宜的上市條件規範,將此一板塊打造成為亞太地區科技創新事業的上市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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