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炒股案北院昨一審宣判,前勞動部組長游迺文重判9年。(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二年前與時任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投資主管邱裕元合作操控勞動基金,高價承接寶佳集團「倒貨」出脫的十八萬張遠東百貨股票,使寶佳獲利逾五.三億元,台北地檢署起訴十二人,台北地院昨認定游迺文為爭權位而敗壞官箴,依證券交易法之間接操縱股價罪重判九年、褫奪公權五年,唐楚烈、邱裕元依證交法高買證券罪各判八年,可上訴。
勞動基金炒股案北院昨一審宣判,時任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判8年。(資料照)
另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判四年、副總經理劉建賢、統一投信副總經理闕志昌、經理孫民承各判三年八月、經理郭士慶判三年四月;統一研究員俞建業、復華研究員陳周倫各判八月、十月;群益投信副總經理謝志英、共同基金經理人湯明真,無罪。
游為爭權位 高價承接遠百圖利寶佳
合議庭並宣告,寶佳資產管理公司的不法所得四.六一億元、旗下的嘉源投資公司獲利七七七九萬元,共五億三八七九萬元,扣除應發還被害人的金額後追徵沒收。游迺文昨到庭聆判後,神情凝重未發一語離開法院。
判決指出,游迺文為了動用寶佳集團的政經影響力讓自己升官,竟利用監督勞動基金的職權,指示受勞金局委託代操的投信業者,以勞動基金承接寶佳倒出的大量遠百股票,圖利寶佳,所為有辱官箴,惡性重大,依違反證交法等重判九年。
唐楚烈、邱裕元於一年半間拉抬遠百股價,製造相對成交,引誘投資大眾買進,使遠百股價漲逾卅七%,遠高於同類股同期的六.二五%;前年新冠疫情爆發後,遠百盈餘大幅衰退,兩人釋出寶佳將介入遠百經營權的流言,炒高股價後再倒貨給勞動基金,嚴重破壞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各量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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