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青紅燈》彰銀案不能說圓滿

2022/08/17 05:30

彰銀案拖了17年終於落幕,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傷害。(資料照)

財政部與台新金10日發表共同聲明,雙方因彰銀經營權所生訴訟案完成調解,獲得「圓滿結果」;財政部長蘇建榮昨也表示,彰銀案在雙方同意和解下「圓滿解決」。確實,彰銀案歹戲拖棚17年終於落幕,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政府的國際招標案搞到與企業對簿公堂,對政府的公信力無疑是一種戕害,而台新及彰銀的經營也受到影響,整起事件實在不能說「圓滿」。

彰銀案起於2005年,當時彰銀財務狀況不佳,財政部決定標售彰銀特別股以引進策略投資人;為提高潛在投資人競標意願,財政部於招標前一天發函承諾「由得標者取得過半董監席次」。最終,台新金打敗新加坡淡馬錫控股,以365億餘元標下彰銀股權22.5%、溢價45%。

然而,2008年政黨輪替,馬政府態度轉變,先是要求彰銀總經理由財政部指派,彰銀經營權從台新金主導變成「官民共治」。2013年更因台新金提議「彰銀併台新銀」,雙方正式撕破臉。2014年底彰銀改選董事,公股奪回經營權,台新金不滿向法院提告,創下金融機構告政府的首例。

面對台新金指控其「毀諾」,財政部曾稱「由得標者取得過半董監席次」的承諾僅具「一次性」效力;但當年公函並未載明得標者只能取得一次經營權,若當時白紙黑字寫明,相信沒有人願意投標,誰願意花數百億元只買一次經營權?

這起彰銀經營權之爭,2017年高等法院二審判決台新金勝訴,認為財政部應支持其取得過半董事;2020年更一審仍判台新金勝訴,但財政部再上訴,雙方纏訟多年。直到2021年台新金為併購保德信人壽,向金管會承諾6年內出清彰銀持股,彰銀案終於露出和解的曙光。

彰銀案拖了17年總算落幕,財政部也願意肯定台新金的貢獻,但台新金竹籃打水一場空,難怪董事長吳東亮覺得委屈與無奈。當年政府公開招標,沒幾年就改變心意,不願意彰銀「落到任何人手上」,不管政策轉彎基於何種考量,政府的公信力確實受到傷害。因此,政府欣喜彰銀案落幕之餘,也應引以為戒,任何決策均應審慎而行,不要讓彰銀案重演。(鄭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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