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電費漲幅有天花板 崔媽媽籲房東勿超收

2022/07/04 05:30

崔媽媽基金會建議,房東應合理反映電價漲幅,若趁機一口氣收到最高級距,政府就應該檢討相關法規,保障弱勢租客權益。(中央社)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電七月起的新電價表,夏月最高級距每度單價來到六.九九元,非夏月也有五.四八元,按照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只要不收超過此「天花板價」即可;崔媽媽基金會建議,房東應合理反映電價漲幅,若趁機一口氣收到最高級距,政府就應該檢討相關法規,保障弱勢租客權益。

違反規定 最高罰鍰30萬

為遏止房東亂收、超收電費歪風,內政部二○二○年公告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明訂夏季與非夏季不得超過台電最高級距單價,訂出「天花板」價格,當時夏季最高每度為六.四一元、非夏季五.○三元;違反規定,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六條之一規定,處三萬至三十萬元罰鍰。

七月起住宅電價最高漲九%,夏季每度單價提高至六.九九元、非夏季五.四八元;崔媽媽基金會說,若對照目前租屋市場行情,夏季每度電費收取約五.五元、非夏季五元來看,房東的確可能反映電價調漲,「等幅」提高到每度約六元到六.五元。

崔媽媽基金會試算,以某房東將一層住家隔成五間套房出租,平均每位房客一個月用三百度,合計就是一五○○度;七月電價調整後,依累進方式、不同用電度數級距,超過一千度以上最高級距夏電每度調高到六.九九元計算,房東約要繳七四二三元,較漲價前約多付二八九元。

若房東對房客夏季一度電收費維持在五.五元(不採累進方式),已能收到八二五○元電費,比七月漲價後的帳單還多八二七元;但若房東「配合」電價調漲,就算不漲到天花板價,每度收六.五元,更可比漲價後的實際帳單多收達二三二七元。

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使用者付費當然合理,但房東很可能趁著電費調漲、超收「過多」的電費,政府應重視此問題,尤其全台租屋族高達百萬戶,分租套房又多以學生、社會新鮮人等族群為主,不應讓電費成為更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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