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預售屋禁換約轉售 符合3條件除外

2022/04/07 05:30

跨部會審查會達成共識,將修法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同時符合3條件才可換約轉賣給第三人。(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鄭琪芳/台北報導〕行政院將祭出新一波打炒房措施,經跨部會審查會達成共識,將修法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同時符合以下三條件才可換約轉賣給第三人:簽約後、發生重大事故、無力繳款;違反規定炒房情節嚴重者,將重罰五千萬元。

相關內容將透過內政部的「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訂,行政院預定在今天院會中通過。

草案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並新增預售屋換約轉售必須同時符合簽約後、發生重大事故、無力繳款三條件才可換約轉賣,違者將按戶棟處罰五十萬到三百萬元。

草案並規劃嚴懲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罰一百萬到五百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將重罰一百萬到五千萬元。

為防止私法人炒作,也明定一般公司等私法人購買住宅改採許可制,必須符合長期整棟出租經營、員工宿舍、都更危老取得產權所需或其他必要用途等才可購買。

另,對於預售屋「紅單」轉讓課稅問題,財政部長蘇建榮昨表示,自二○二一年七月「實價登錄2.0」上路後,已禁止紅單轉售,但私底下還是有交易,將與內政部確認,如果紅單交易目標還是房地產,可能朝減少炒作方向,併入房地合一課稅。

而在修法禁止預售屋換約轉售後,若查到預售屋買賣交易,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說明,除行政罰之外,預售屋交易所得還是要課徵房地合一稅,兩者將可並行。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