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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當沖〉逾千萬違約交割 貨櫃三雄7次最多

2022/03/07 05:30

去年違約交割頻傳,違約金額超過千萬元中,貨櫃三雄就發生過7次。(資料照)

記者陳永吉/專題報導

去年台股當沖熱絡,年輕世代投資人積極參與股市,但伴隨著初入股市缺乏風險意識,去年違約交割頻傳,投資人甚至出現3,500元都繳不出來的窘境,讓主管機關不得不重視違約交割產生的風險。去年10月中旬起,為了強化對投資人違約風險控管,讓證券商對違約投資人實施兩大強化管理措施。

當沖過頭 投資人連3500元都繳不出來

根據證交所網站揭露,去年5、6、7月是集中市場違約交割金額較多的3個月份,違約買進加上賣出金額分別是14.1億元、17.1億元、19億元,其中7月份的19億元創下2019年有統計以來新高。

若從個股來看,證交所網站統計,共有12個檔次,在去年違約金額超過千萬元,其中光是貨櫃三雄-長榮(2603)、陽明(2609)、萬海(2615)就發生過7次,陽明甚至在5月單日出現1.03億元的違約交割,除了有單一帳戶5千多萬元的違約交割,也有15,000元低金額的違約情況。

陽明有5千多萬違約交割 也有1.5萬元

因此主管機關從去年10月12日起,針對違約交割投資人進行管理,若投資人首次發生違約,證券商應以文件通知投資人買賣證券應履行交割責任,並告知投資人爾後再發生違約之相關管理規範。若投資人再次發生違約距前次違約時間尚在1年內,會要求券商針對該投資人連續10個營業日之委託,須預收足額款券。

此外,為了提醒投資人注意當沖風險,證交所除了在官方臉書發布「當沖機制介紹」系列及「違約交割」貼文、說明當沖交易是提供投資人避險及停利的中性交易機制外;另外,也對投資人參與的適格條件和證券商的風險管控措施都有所要求,並提醒投資人當日沖銷交易可能面臨的風險。

因為一旦沖過頭,戶頭內的餘額不足,不僅可能要付出法律上的責任,也會對投資人的信用產生負面影響,投資人應時時留心帳戶餘款是否充足,避免無法履行交割義務,以維護自身投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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