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逾萬棟危老大樓全納管 須設管委會

2022/02/24 05:30

去年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大樓潛藏的公安問題,行政院將在今天召開院會,,擬通過內政部提報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制危老大樓要成立管理組織。(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行政院會今將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去年十月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大樓潛藏的公安問題,內政部原向行政院提報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求一九九五年六月廿九日條例施行前的八五○六棟老舊危險大樓,須強制設管委會;行政院經跨部會審查決定擴大納管範圍,包括條例施行後才有的危老大樓也全面納管,加上後者,總數將逾一萬棟,將透過修法強制要求設立管理組織或管委會。

違者依法最高開罰30萬

行政院將在今天召開院會,擬通過內政部提報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危老大樓若遲不成立管理組織或管委會,最高可對區分所有權人開罰三十萬元。知情官員表示,政府的目標是危老大樓至少要設管理組織,可透過互推或共推先產生。

據悉,行政院在跨部會審查會已確立「危老大樓不分條例施行前後都要強制納管」的新方向。雖然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除了一九九五年六月廿九日條例施行前,有八千多棟老舊大樓沒有成立管委會,實則條例施行後才有的老舊大樓,有的也未設置,且現行條例對此並未訂定罰則。

據規劃,未來若經輔導溝通不成,危老大樓仍不設立管委會,將開罰六萬到三十萬元不等的罰鍰,將由內政部訂定相關執行的細則;此外,危老大樓將側重以建築物的危險性來認定,目前規劃將以建築物的耐震能力低於既有法規標準的卅五%以下來判定,重點不在老舊而是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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