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都更耐震評估有補助 達標拿滿容獎不難

2021/11/15 05:30

民眾或開發商等都更實施者可先申請耐震初評,若達標準就可申請最高原容積1.3倍獎勵,以危老案多可申請到「滿」,應該不難。(資料照)

申請政府代拆也放寬 免除最後與政府協商程序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將放寬都更耐震評估認定,提供老危建物都更新利多;房產業者指出,耐震評估採初評或詳細評估的權力是下放給地方政府,民眾或開發商等都更實施者可先申請耐震初評,若達標準就可申請最高原容積一.三倍獎勵,以危老案多可申請到「滿」,應該不難;但都更最大難題還是卡在不同意戶,得過三關後才能申請政府代拆。

不同意戶卡關 都更最大難題

內政部官員說,政府早在二○一九年中就提高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補助,耐震初評由原每棟補助六千到八千元,提高到每棟一.二到一.五萬元,依目前第三方契約機構初評收費標準約一.二到三萬元,已可幫民眾省下大半費用。

房產業者指出,危老案重建與危老建物走都更途徑是大不同,危老案須百分之百同意,之後只要排隊審查就好;都更案則要過三關,第一關是都更計畫須送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避免惡意圈地;第二關是都委會通過都更計畫後,要再送地方政府「都市更新審議會」判定都更範圍是否合理;第三關是若審議會審理過程中有爭議,只要有一人反對,就須舉行聽證程序,釐清問題是惡意圈地,或釘子戶要求過高的價格。

業者說,過了三關後,就是實施者與政府最後階段協調程序,申請由地方政府代拆;這次新辦法是都更被認定為危老建築後,可免除最後一道協調程序,申請由地方政府代拆。

小辭典》以原容積倍數獎勵 大幅提高都更誘因

我國是在90年代全面實施都市計畫容積管制,之前並未有容積率概念,超蓋現象氾濫。

房產業者舉例,未實施容積管制前,若採用基地前道路寬度估算可建樓地板面積,基地臨路10至20公尺,推算可建築容積率約392%;以基地100坪為例,可蓋樓地板面積約392坪,若一層兩戶,一戶約49坪,共可蓋4層樓。

但實施容積率管制後,容積率降至120%(不同土地用地分區有不同容積率),同樣基地100坪,以基準容積推估只能蓋120坪,同樣4層樓只能1層1戶、單戶僅30坪;管制前後的可建樓地板面積大幅縮減。因此,若以「原容積」的倍數作為都更獎勵,誘因將提高不少。

當年全面容積管制前出現一波搶建潮,尤其是1992到1994年的3年間,住宅建照核發宅數連續3年突破11萬宅、住宅總樓地板面積連續3年超過1千萬坪,造成大量供給過剩、房價下跌。(記者徐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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