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一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昨起受理申請。(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紓困及時雨!勞動部一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昨起受理申請,就學補助適用範圍包括公、私立高中職子女和公、私立大專校院子女,受理時間截至十月十四日為止。
勞動部提醒,若有參加安心即時上工計畫,或已是教育部免學費對象或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就不能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申請條件包括︰「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一個月以上(即九月十四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或「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十月十四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去年十月十四日至今年十月十三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三個月者」。
申請人須符合其與配偶一○九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一四八萬元以下、申請人於今年十月十四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等條件,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申請人可採掛號郵寄紙本申請書或利用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每學期每名就學補助額度為︰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四千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六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一.三六萬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二.四萬元。若獨力負擔家計或子女有兩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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