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生活開銷最凶 人均每月破3萬

2021/08/23 05:30

2020年所得收入者按年齡分

去年全台人均每月可支配所得3萬800元、消費支出2萬3262元

2020年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前5名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全台哪個縣市開銷最大?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二○二○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增至二萬三二六二元,以台北市三.○七萬元最高,新竹縣二.六七萬元、新竹市二.六五萬元分居二、三名;至於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同樣以台北市三.九四萬元最高,新竹市三.五八萬元、新竹縣三.三三萬元次之。

所謂「消費支出」,包括食物、衣著、房租、水電、交通、通訊、醫療、教育等支出,也就是民眾的日常生活開銷。主計總處官員表示,各縣市消費支出的差異,主要受所得收入、地域性消費習慣等影響,各地物價變化趨勢則是差不多,但都會區物價相對較高。

竹縣2.67萬、竹市2.65萬居2、3名

主計總處指出,每人可支配所得以「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除以「平均每戶人數」計算。根據統計,去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所得(所得收入扣除稅費、利息等非消費支出)為三.○八萬元,年增一五七○元;以台北市三.九四萬元最高,其次依序是新竹市三.五八萬、新竹縣三.三三萬、新北市三.三一萬、澎湖縣三.一一萬元。

另外,去年全台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則是二萬三二六二元,年增三八一元。各縣市中,有十一個縣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超過兩萬元,台北市更連續兩年超過三萬元,以三萬○七一三元遙遙領先,年減二六八元;新竹縣二萬六六六一元居次,年增二二七○元;新竹市二萬六四五五元排名第三,年減二四八元;台中市則為二萬四一八七元、高雄市二萬三一五九元。

若以目前基本工資月薪二.四萬元來看,月入二十四K的民眾,若在台北市、新竹縣市及台中市生活,開銷將會相當吃緊,可能面臨入不敷出的窘況。

彰縣1.78萬、雲縣1.83萬 消費支出最低

至於消費支出較低縣市,以彰化縣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萬七七九四元最低,年增四五二元;雲林縣一萬八二七○元次低,年增一五六元;苗栗縣一萬八七三九元倒數第三,年增六八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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